足纪字[2008]10号
关于对四川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人员
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
各赛区委员会,,各中超、、中甲、、、中乙足球俱乐部:::
2008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八轮第44场上海东亚足球俱乐部与四川足球俱乐部的比赛于2008年5月31日在上海金山体育场进行。。
此轮比赛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、、、抗震救灾和成功举办义赛之际举行。。在赛前领队、、、、教练员、、、、裁判员联席会议上,,,,比赛监督宣读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联赛管理的通知》,,,以及近来对相关赛区、、俱乐部、、、、运动员的处罚决定等文件,,,要求各俱乐部切实增强大局观念,,管理好本俱乐部的相关人员,,要求所有教练员、、、运动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裁判判罚。。。。对于在比赛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,,,,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将予以严厉处罚。。。
然而在比赛进行到45分钟时,,,因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,,四川足球俱乐部队助理教练扬哲、、、、工作人员孟宪鹏进入比赛场内,,,,指责、、、、谩骂裁判员。。。同时,,,,四川足球俱乐部官员魏群也走到场边指责、、谩骂裁判员,,并示意场内队员离场,,,,造成比赛中断,,,引起场内混乱。。。。上述行为严重干扰了裁判员的执法工作,,,,影响了比赛的正常进行,,,违反了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,,在场内和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。。。
依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(试行)》第四十四条、、、、四十六条、、、四十八条、、五十二条、、、六十六条之规定和中国足协近期下发的足球字[2008]211号文件,,,,作出如下处罚::::
一、、 停止四川足球俱乐部官员魏群进入替补席八场(2008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九、、、、十、、十一、、、十三、、十四、、、、十五、、十六、、、、十七轮),,,并罚款人民币8000元。。。。
二、、、停止四川足球俱乐部助理教练扬哲、、、、工作人员孟宪鹏进入替补席六场(2008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九、、、十、、、、十一、、、十三、、、十四、、、十五轮),,,,并各罚款人民币6000元。。
三、、、、对四川足球俱乐部总经理黄勇志、、领队苏峰提出通报批评。。
四、、、对四川足球俱乐部提出警告。。。。
希望四川足球俱乐部认真总结,,吸取教训,,,,并写出书面整改材料,,,,于6月7日比赛前上报中国足协。。
在我国抗震救灾的关键时期,,,希望各俱乐部(队)切实加强对俱乐部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。。俱乐部管理人员、、教练员应身体力行,,,带头遵守中国足协相关规定,,,,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,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。。
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(代)
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